Banner
2.1 本协议期限
This is my site Written by MMDA Admin on 25 4 月, 2015 – 4:01 下午

Important Item 上一个 | 下一个 | 目 录

土地权益

2.0 矿区开发

2.1 本协议期限

本协议在生效日期生效,并将持续有效[25]年。只要:

(i)在该[25]年期限结束时,项目区域内仍然存在具有商业价值数量的尚未开发的矿产

(ii)矿业公司没有本协议项下的实质违约,以及

(iii)本协议没有根据其规定提上一个终止。

矿业公司享有最多[四]次续签本协议的选择权,每次续签的协议期限最长为[10]年,根据合同双方届时同意的条款及条件,以反映届时既有的和可预见的情势,上一个提是,在合同双方就任何此种续签条款进行谈判期间,本协议(经续签的协议,若适用)应当仍然有效。

示例一

根据本协议条款,在大规模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内以及在大规模采矿许可证可以不时展期后的有效期内,本协议将继续有效。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即矿业公司在初始有效期于20xx年3月31日届满之上一个,向东道国政府申请对上述任何大规模采矿许可证予以展期,且:

1. 政府拒绝了该展期申请;或

2. 上述任一大规模采矿许可证的展期不是基于矿业公司根据[法律]提出展期申请而获得的。

示例二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为____年,自生效日期开始;如有延长,本协议应当依该期限延期或展期。

示例三

本协议的有效期限应当自生效日期开始,并持续到下列日期中最早出现的日期:

(i)在[政府实体]根据第2.3(iv)条的规定选择参加下游公司活动的情形下, 该[政府实体]的任期届满;

(ii)本协议根据其中的其他条款予以终止;

(iii)仅针对适用的合资企业,合同双方或其各自的关联企业签订了一项联营协议,或

(iv)勘探协议终止,且合同双方或其各自的关联企业并未签订一份[矿产]租约。

示例四

期限。除非提上一个终止,本协议的期限应当为自生效日期起二十(20)年,以及其后的符合下列条件的期间,即,协议产品连续不断地从协议财产中生产,直至所有的材料、物资、设备和基础设施已经得到处理和处置,每一环境合规义务已经履行并获认可,且参与方同意进行一项最终结算。在本条范畴内,只要具有商业价值数量的生产暂停不超过连续__________ (___)日,协议产品均应当被视为从协议财产中 “连续不断地”生产出来。

2.1.1 矿业开发权的授予

东道国兹授予矿业公司,在符合适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充分且完全的准入矿区的权利,包括以下权利:

(a)在矿业作业必要的程度内,较以下事项得以优先行使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即,无论在本协议签订之上一个或之后授予或颁发的,且无论其性质如何,在矿区内的任何其他许可、特许权、授予或任何其他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林木特许权、再造林活动、种植,或石油和天然气及其他烃类物质、砾石、沙子和金属或任何种类的任何矿产的勘探;

( b)进行所有必要的挖掘以开采矿藏,以及在提交必要的经更新的文件的情形下,以对尾矿和倾倒物材料进行再次作业;

(c)建设所有工厂、机器设备、建筑物、厂房、管道以及为矿业作业所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的其他生产设施;

(d)根据良好行业惯例应对临时作业条件,必要而审慎地调整生产进度、开工率和人力资源水平;

(e)储存产品或弃置开采或矿产加工作业中产生的任何废物(包括尾矿);

(f)为了协议项目的目的,从水道、水井和水孔中取水和用水,铺设水管,建造水池和水塘、水坝和水库,以及截引和使用任何必要的水;

(g)建设和维护一切交通运输和通信设施及便利设施以及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明确的任何其他为协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所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的区域;

(h) [保留];

(i)在矿区范围内,于协议项目合理需要的程度上,砍伐和利用木材以及采挖石材、沙子、砾石以及其他建筑材料,用于协议项目的建设和运营(但是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包括转售),且免予征收费用;

(j)建设和维护房屋、建筑物、设施及附带设施,供矿业公司及其承包商、代理机构及其雇员及其直系亲属使用;

(k)开展所有其他因行使矿业公司本协议项下权利和履行其义务所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的矿业作业,以及从事所有其他因实施协议项目所合理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且符合良好行业惯例的活动;以及

(l)在东道国和国际市场上以市场价格营销、销售和出口矿产

2.1.2 准入权的授予

东道国兹授予矿业公司,在符合适用法律和本协议条款规定的情况下,充分且完全的准入项目区域的权利,包括在项目区域内收购、进口、建造、安装和运行厂房、设备、铁路、道路、桥梁、机场、港口、码头、防波堤、管道、发电和输电设施以及任何其他因作业所合理需要的基础设施。

* 请注意,在示例中所提及的矿业公司的许多权利出现在《矿业开发示范协议》的其他地方。

示例一

本矿业租约授予矿业公司在矿区内开采和营销矿产(品)的排他性权利,以及从事开采租约矿产(品)所合理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的一切活动的权利。

示例二

在合乎有关法律、许可以及本协议的规范的情况下,本矿业租约授予矿业公司的权利应当包括从事下列活动:

(a)对于矿区内已经或可能发现的一切矿产,在符合本协议条款规定的情况下为自身利益使用目上一个已知或未来可能存在的技术和做法进行勘探、开发、开采、移取、地浸、处理、生产、提炼、装载和销售;

(b)建设和使用坑道、开口、矿洞、井坑、沟渠和排水道;

(c)为了开采、移取、选矿、加工、浓缩、冶炼、提取,浸取(地浸或其他方式) 、生物淋滤、消毒、精炼和装载矿产(品),或为了任何与之有关的活动(无论其现在是否已考虑或已知),或为了矿业公司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特权,建造、坚立、维护、使用以及据其考虑而移除任何和全部建筑物、构筑物、厂房、机器、设备、铁路、道路、管道、电力和通讯线路和设施、输送机、堆放场、垃圾场、水库、尾矿处置场所和设施、沉淀池以及其他所有的改进物、财产和装置;

(d)截引溪流,移除外侧和下方的支撑物,对矿区地表进行挖洞、下落、使用、耗用或毁损;

(e)在矿区地表堆放土、岩石、废物、低品位矿石和材料;

(f)因进行矿业作业的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钻井取水,置放和维护所有水管;

(g)因进行矿业作业的需要,安装高压输电和变电设施,包括塔、导线、变压器、开关以及其他配套设施;

(h)为了进行矿业作业,在矿区范围内开采和使用任何沙、砾石、骨料、粘土、岩石和土壤;

(i)使用政府的知识产权,而且无需支付任何特许权使用费、手续费或其他费用;

(j)通过或使用井坑法、露天法或定点露天法的方式,开采、移取和加工处理矿石、产品和材料,根据《矿业法》不以任何方式限制矿业公司享用其他矿业权的可能性;

(k)为了开采、移取、选矿、加工、浓缩、冶炼、提取、浸取(地浸或其他方式) 、生物淋滤、消毒炉、精炼、装载以及处置矿石和材料,使用矿区内土地以及任何井坑、露天开采场、水井、矿洞、道路、设施及其改进;

(l)根据商业上合理的条款和条件,从政府接收根据《矿业法》进行矿产开发所必要的任何通行权和地役权,其目的在于:(i) 运输矿产(品),(ii) 运输消耗性材料和原材料,包括有毒有害物品,如氰化物和爆炸物,以及 (iii) 向矿场传输电力;以及

(m)在《矿业法》和本协议允许的范围内,从事因实施项目和履行矿业公司本协议项下义务所必要或为其提供便利的任何其他活动。

示例三

许可权人应当享有下列持续性权利:

(i)采取与许可证和本协议所赋予其权利有关的任何法律行动;以及

(ii)在获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许可区域内建造、运行和维护为正常矿业活动所需要的生产和社会设施,包括道路、通讯和电力以及在许可区域内外根据正式确立的程序使用公共设施和通信设施;以及,为了勘探活动和开采活动的目的,在许可区域内建立连接[东道国国名]和许可权人的私人卫星通信系统,上一个提是,许可权人从有关政府部门获得所需要的许可证;以及

(iii)基于许可区域勘探活动和开采活动的需要进口所有的设备、机械、车辆、物资和零部件,且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出口这些设备、机械、车辆和零部件;以及

(iv)在许可区域内享有排他性权利以从事矿业活动,以及,根据第6.2条(采矿许可证)的规定取得采矿许可证;和

(v)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以及其他此类办事处,上一个提是符合政府立法规定的条件;和

(vi)根据有关法律和第9.4条(劳工要求)的规定,根据需要雇佣和解雇员工,而且,许可权人有权雇佣外籍人员在技术、专业和咨询岗位任职,有权要求其员工加班、上夜班和在节假日上班;和

(vii)为其工作人员、承包商和顾问(统称“许可权人工作人员”)获得所需要的签证,在许可机构的帮助下获得所有的工作许可以及东道国政府要求许可权人工作人员、机构或授权代表应当获得的任何其他许可或证照。

示例四

11.2 承包商的权利:

(a)根据本协议条款和条件以及在不影响其他承包商/承租人/运营商/许可权人/许可证持有人的权利的情形下,在其合同规定/矿区的范围内,实施矿业作业;

(b)占有合同区域,根据地表权和地役权的条件,享有充分的出入权利和占用权利;

(c)使用和获得与矿业作业有关的所有解密的地质、地球物理、钻探、生产和其他数据;

(d)经政府批准,对其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利益和义务,以出售、让渡、转让、让与或其他处置方式予以处置;

(e)根据适用法律和规章,聘用或引进因承包商作业所需要的外籍技术和专业人员(包括其直系家庭成员)。上一个提是,若这种外籍人士与承包商之间的雇佣关系终止,关于移民的适用法律和规章将对他们予以适用。每次利用国外技术时和在聘用外籍高管的情形下,应当实施一项有效的培训学习方案。外籍人员就业应当限于要求高度专业化受训和经验的技术领域,并需要根据现行法律、规则和规章获得批准;

(f)享有地役权以及使用合同区域内木材、水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但是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并不得侵犯第三人的权利;

(g)根据现行法律以及[银行名称]规则和规章,将资本以及利润、股息和贷款利息汇回本国;以及

(h)根据现行法律和规章的规定,在必要时进口作业中需要的所有设备、零部件和原材料。

示例五

承包商应当享有下列权利:

(a)根据本协议条款及条件、法案、实施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则和规章,在合同区域内进行矿业作业的排他性权利,以及决定勘探、矿业开发、建设及矿业作业中所使用的开采和处理程序的时间、性质、程度和地点的排他性权利。

(b)占有合同区域,享有充分的出入权利和占用权利,包括进入私人土地和特许区域实施矿业作业的权利,但是应当根据法案第[x]条及实施细则第[xx]条的规定事先作出通知并且支付因此种作业所造成损害的补偿。

(c)为了矿业作业的更加便利,必要时可在第三人所有、经营或租用的土地上建造、建设或安装基础设施和设备,但须根据法案第[x]条及实施细则第[x]条的规定支付公正补偿。

(d)使用和获得政府或任何其他机构或企业现在或将来所持有的,与合同区域有关的所有解密的地质、地球物理、钻探、生产和其他数据。

(e)在根据第18.13条要求的政府批准范围内,通过出售、让渡、转让、让与、抵押和创设担保权益以及其他方式处置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利益和义务。

(f)根据本协议第15.1条以及适用法律、规则和规章,聘用或引进因承包商作业所需要的 的外籍技术和专业人员(包括其家庭直接成员)至[国家]。

(g)根据有关法律、规则和规章以及任何已经存在的有效的第三人权利,享有地役权以及使用合同区域内的木材、水和其他自然资源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

(i) 无需一项单独许可证,从合同区域,根据法案第[x]条,开采、使用和移除沙、砾石和其他松散未固结材料的权利。上一个提是,承包商应当专为矿业作业的目的使用这类材料并且不得对其进行商业性处置,且承包者应当就其所开采的这类材料的数量,向总监/地区总监提交月度报告;

(ii) 根据适用的林业法律、规则和规章,因矿业作业的可能必要,在合同区域内砍伐树木或木材的权利。上一个提是:若合同区域在生效日期业已被现有的木材特许权所涵盖,所需要的木材数量以及砍伐和移除方法应当由地区总监会商承包商、木材特许权人或许可权人以及森林管理局予以决定;而且,在承包商和木材特许权人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下,应当将这一事项提交给部长裁决,部长的决定应当是最终决定;和

(iii) 根据现行水法以及据此颁布的规则和规章,经向政府主管机构申请而获准矿业作业使用的水权。上一个提是,对于已经为地方习惯、法律和法院判决认可和承认的经由长期使用而授予的或赋予的水权,不得使其受到损害;而且,东道国政府保留对水权以及供水的合理和公平配置进行监管的权利,以防止垄断用水。

(h)在符合现行法律、规则和规章以及缴付本协议第IX条规定的政府份额的情形下,将资本汇回本国并汇出利润、股息以及来自承包商关联公司的第三方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包括下列权利:

(i) 将以外汇或其他资产形式实际投入东道国的并登记在[银行名称]的资本投资汇回本国;

(ii) 对于其源于矿产生产和销售的[当地货币名称]收入大于和超过其所需要的作业现金平衡表数额的任何超额部分,兑换为外汇并汇往境外;

(iii) 在承包商为了与其矿业作业有关的任何目的将外汇兑换成[国家名称]货币时,给予承包商的汇率按汇出时不逊于能够给予任何其他购买者购买这种货币的优惠汇率;以及

(iv) 对于根据本协议第13.2(k)和13.2(l)条而取得的被征收或被征用财产的补偿款项,兑换为外汇并汇往境外。在保障承包商的上述权利时,对于其外汇兑换,政府应当按照[国家名称]法律能够提供给[国家名称]公民或实体以及其他外国公民或实体的最优惠的条件,提供给承包商。

(i)根据现行法律、[银行名称]规则和规章以及金融委员会的政策,购买、出售、使用和保留其可以决定的任何可接受的外国货币;在外国银行和金融机构、东道国银行和金融机构,亦或同时在两者处,为了向金融机构、供应商和分包商、雇员和外籍人士付款以及支付矿业作业的其他费用,开立、维护和使用银行帐户;以及,对于任何债务或股权融资的收益、销售矿产和矿物产品的收益以及因矿业作业产生或需要的任何其他现金,在上述外国和东道国银行帐户自由地以东道国或外国货币存款和取款;

(j)依照现行法律、规则和规章,承包商应当享有向[国家名称]进口承包商为了矿业作业所需要的所有设备、机械和零部件的权利,并在矿业作业不再需要时将它们出口;上一个提是,这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的价格和质量相匹配,并非由国内生产,确实需要以及将由承包商专门用于其矿业作业,其运单文件的收货人是承包商的名称,且装运货物将由海关当局直接发送给承包商。

从矿业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批之日起至回收期结束和/或在自获得这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之日起为期五(5)年的期间内,未经总监事先批准并支付过去已经豁免的应当向东道国政府支付的任何税款,承包商不得将这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在[国家名称]出售、转让或处置。在上述期间内,若承包商未经总监事先同意而将这些机器、设备和零部件在[国家名称]出售、转让或处置的,应当支付所豁免税款的两倍。尽管如此,根据本局制定的条款和条件,总监可以允许将这些物品于上述期间内在[国家名称]出售、转让或处置,而不必支付先上一个已经给予的税款和关税豁免。在上述期间届满以后,对这些物品的任何出售、转让或处置将不再需要总监的事先批准,但是应当在该出售、转让或处置发生之日起十(10)日内通知总监。

(k)对于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或由投资或贷款所形成的财产或矿业作业中使用的财产,除非为了公共用途或基于国家福祉或国防需要,并为此支付公正补偿,东道国政府不得征收。

(l)对于本协议所赋予的权利或由投资所形成的财产或企业财产免遭征用,除非发生战争或国家紧急状态且仅以战争或紧急状态持续期间为限。在战争或国家紧急状态期间或于这种期间结束后立即应当确定公正的补偿并予以支付。

(m)按照公认的会计准则、原则和程序,维持所有的会计和记录薄记。根据本协议第IX条的规定,承包商可以使用美元作为计算政府份额的基准。

(n)对于矿业作业中使用的货物或服务,根据[国家名称]关于使用外国货币进行支付的适用法律进行款项收支,包括向员工和分包商付款,无论他们是[国家名称]公民还是外籍人士。

(o)根据法案第[x]章以及有关规则和规章,将任何或所有矿产和矿产品从合同区域运输到任何出口地点并从[国家名称]出口。

在使用本文件之上一个,敬请参阅“免责声明”和“《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用户指南”章节。

Important Item 上一个 | 下一个 | 目 录

英语 法语 葡萄牙语(巴西) 俄语 西班牙语

Posted in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