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对矿产品的法定所有权
Written by MMDA Admin on 25 4 月, 2015 – 4:07 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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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对矿产品的法定所有权
东道国同意,自矿产从矿区土地中被开采出来,矿业公司从东道国取得该矿产的财产权及所有权。
示例一
对于开采出来的矿产品,许可权人应当取得其所有权。
在使用本文件之上一个,敬请参阅“免责声明”和“《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用户指南”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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