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nner
9.2 财务记录和财务报表
This is my site Written by MMDA Admin on 26 4 月, 2015 – 12:11 下午

Important Item 上一个 | 下一个 | 目 录

9.2 财务记录和财务报表

(a)矿业公司有责任以协议双方约定的币种依[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国际会计准则][良好行业惯例]保存准确的会计记录,以遵从适用法律和本协议的规定,且有责任向东道国提供其所要求的与协议项目有关的全部财务收益报告或其他会计报告。

(b)矿业公司须在东道国境内保存完整、准确和最新的涉及本协议下所有矿业作业的技术和商业账簿和记录,包括与矿业作业相关的或引发的所有收入、支出、矿产生产、运输、矿产品销售或使用,所有地图、地质、地球物理、开采的技术数据和其他数据,记录和解释、矿物分析、样品和报告。

(c)矿业公司须按适用法律规定的时间和形式要求,提供并提交上述技术的和商业的信息、报告、统计表和报表。

(d)从账薄和记录创建的公历年之后算起,所有账薄和记录须保存六(6)年,或由适用法律规定的更长期限,并可供依据本协议批准的审计师进行审计。

(e)矿业公司应保存所有财务、雇佣、商业和其他事项的账薄和记录,按适用法律要求承担其他报告和提交义务,并根据适用法律、法规和指令开展这些活动。

* 《矿业开发示范协议》涉及账薄和记录的稽查和审计的条款,参阅12.0条(账薄、记录和信息稽查,独立审计)

示例一

稽查及审计权。

(a)东道国有权通过适当的机构,自担风险、成本和费用,在合理地通知矿业公司后,遵从合理的安全规定,不时稽查矿业公司的营运。所有的稽查应在矿业公司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进行,不得干扰矿业公司营运。

(b)东道国代表应有权自担成本稽查和复制载明矿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本协议项下所有义务完成情况的账薄和记录,但须提上一个十(10)个工作日通知矿业公司(若关联公司的相关账薄和记录不在多米尼加共和国境内,十(10)个工作日可延长到合理的时间)。矿业公司应在东道国境内准备好所有上述账薄和记录。在正常工作时间里,矿业公司收到适当的同意和授权通知后,稽查进入应被允许。

(c)东道国雇员或机构在对矿场进行按本协议许可的审计或稽查时,由于重大疏忽或放任的不当行为造成东道国、矿业公司、其代理商、雇员或代表的任何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的,东道国将负责补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此引起所有损失并使其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由矿业公司及其代理商、顾问或雇员自身的重大疏忽或放任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在这一范围内。

示例二

政府稽查和审计

(a)政府,通过部长或其授权的代表,有权在任何合理的时间自由进出合同区,稽查承包商的经营或履行的作业或活动,以便监督和检查本协议的条款及所有适用法律,规则和规章的遵从情况。

(b)政府,通过部长或部长授权的代表,可在适时提上一个通知后,获取矿业公司的财务和其他的记录、所有交易情况,有权复制上述文件,以便评估矿业公司对本协议条款和适用法律,规则和规章的执行和遵从情况,或促进它们的实施。

(c)其他政府机构的授权代表,也可以根据现有法律,规则和规章的规定获取矿业公司的财务和其他的记录。

(d)政府,在合理通知承包商后,自任意公历年度结束后的一(1)年时间内,有权审计矿业公司该公历年度与本协议相关的账薄、记录和帐户。任何上述审计应在开始后的十二(12)个月内完成。任何异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上述审计完成六十(60)天内提供,若不能在这一时间内提供书面异议,应视为该期间内的矿业公司账薄、记录和账户为准确的。

示例三

3.24 一旦投资者完成一财年的财务报表,该财年的资本成本、营运成本及其他事项的审计应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由国际认可、有信誉的审计和会计事务所部分或联合承担该第9.7条项下的审计。

[…]

9.7 投资者应在每一公历年结束后的第一个公历季度内,按照经批准的格式,经过国际认可、没有利益冲突(按专业规则)的会计和审计事务所审计后,向东道国行政管理当局负责地质和采矿事务的机构提交该公历年度的投资报告。

示例四

第8条 账薄、记录和报告

8.1 一般

许可权人应按照已颁布的矿业公告、矿业税公告、规章和条令的规定,保存并维护本协议存续期间其项目营运的财务、雇佣、商业和其他事项所有账薄和记录。

8.2 稽查

许可权人收到稽查通知后应有不少于48小时准备时间,为许可权授权机构或其适当的授权官员稽查准备好所有相应账薄和记录。

8.3 年度报告

在开始日每周年的三十(30)天内,许可权人应按照矿业公告、矿业税公告、规章和条令要求的格式和内容,向许可权授权机构提交该年度勘查和技术评估报告。

示例五

稽查和审计权利

(a)政府通过[相关政府机构],在其各职责范围内,按法定程序,自担风险、成本和费用,可稽查矿场的营运和设备,上一个提是,政府机构的代表应遵从矿业公司不时施行的矿业安全规则。该稽查应在矿业公司正常的工作时间进行,不得干涉矿业公司的营运,除非发生不可抗力事件。

长期在矿区工作的政府雇员和承包人,执行本协议活动时应随时贯彻和遵从矿业公司的矿业安全规则,并相互同意进出规则,不干扰矿业公司工作和危及矿业公司营运。

(b)若稽查目的是财务审计,政府的授权代表,在合理提上一个通知,遵从矿业公司的安全规则,并承担自己的成本条件下,可稽查矿业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载明矿业公司执行本协议情况的所有账薄和记录。

矿业公司须将其账簿保存在东道国境内。尽管有上一个述规定,矿业公司的关联公司有义务在收到要求不超过十(10)个工作日内出示其账薄和记录,不得阻碍政府根据本协议授权核实国外数据(若其认为便利)的权利。

(c)政府雇员或代表在对矿场进行本协议项下的审计或稽查时,由于重大疏忽或放任的不当行为造成矿业公司或其代理商、雇员、代表任何死亡、受伤和财产损失,政府将负责补偿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由此引起所有损失并使其免于承担赔偿责任,但由矿业公司及其代理商、顾问或雇员自身的重大疏忽或放任的不当行为造成的损失,不在这一范围内。

示例六

矿业公司应将本协议项下活动和营运的所有原始记录和报告保存三(3)年,包括涉及东道国境内的矿业公司主要营业机构的财务和与独立方和关联机构商业交易的所有文件。在政府提上一个不少于一(1)周时间通知矿业公司后,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这些记录和报告需接受政府授权代表的稽查。这些记录和报告应按英语保存,所有财务数据应按美元或[其他货币]记录。

按照协议,由矿业公司承担提供所有矿业公司被不时要求或可能被要求随时提供记录、报表、计划、地图、图表、账户和信息的相关费用。

示例七

矿业公司应始终在东道国境内保存准确、完整和系统的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技术记录,对其营运和已探明、控制和推测储量状况显示真实和公正的观点,包括采矿、选矿、运输和销售信息。报告和记录应当符合通行的财务原则,以[东道国货币]或等价的美元记述。财务报告或其他报告可以英文和美元连同转换成[东道国货币]形式陈述。

纳税申报(SPT)及其附录和税务负债应以___语文和[东道国]货币记述。矿业公司应将财务记录或单据,及与企业相关的基本文件和其他辅助文件保存十(10)年。矿业公司应按东道国通行的会计准则,向政府提供包含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的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其他涉及其营运的合理细节和政府合理要求细节的所有信息。

示例八

财务报表和审计

(a)每个特许权人和运营公司应按适用法律,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的90天内,或适用法律要求的更短的时间内,提供:

(iv)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当年末的资产负债表,和

(v)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当年的损益表,股东股本和现金流变化。

上述文件都应对上一会计年所有合理细节数据采用比较方式,由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的首席财务官确认,按照美国一般公认会计原则(“GAAP”)或国际会计准则(“IFRS”)编制,遵从一致性原则,除非另有说明。

(b)财务报表应附有国际承认的独立公共会计师意见,该意见需说明,这些财务状况公正地反映了矿业公司所有重大方面,财务报告所基于的矿业公司财务状况、矿业公司营运结果和现金流量都按照GAAP或IFRS准则编制,采用了一致性原则,除非另有说明。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已经根据通行的审计准则进行了审计,且该审计结果为会计师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c)每年的财务报表应附有一份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的首席财务官的证明,以证明在该会计年度内,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遵从了(1)第20.3条,(2)第20.5条(于证明中阐述该会计年度每个季度结束时本条款项下的比值)和(3)第20.8条(或阐述在此期间的违约程度,及采取的和正在采取的补救措施),并按批准适用的EMP组成的封闭化管理要求提交保证金或摊派金(若有)。

(d)每年的财务报表应附有列表,反映特许权人、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或任何股东与关联公司所有交易,无论是否已被反映在财务报表上,以便正确、完整地了解交易数量、所涉的关联公司、实体关联公司的股东,以及交易实质。列表的完整性和准确性须经特许权人或运营公司(依实际情况)的首席财务官审核。对于与同一实体发生的同一类型交易中的单项非重大交易,可以予以合并而不是单列。对于显示交易价格的该关联公司的每项上述交易的同期文件,每个特许权人及运营公司均应予以保存,以便证明交易价格是经过公平谈判的。

(e)若部长或政府决定有必要对特许权人、矿业公司或国外的关联公司所持有的记录、账薄,进行独立审核或审计,特许权人应配合政府完成审核和审计,提供这此信息、账薄和记录的复制件。若政府认为部分审计有必要在境外进行,相关差旅支出由政府负担。但若是由于特许权人、矿业公司不能提供这些信息、账薄或记录,致使审计须在国内完成,特许权人、矿业公司应依实际情况合理分担由政府选择的审计师到相应可获得这些信息、账薄或记录地点的差旅费,和他们完成审核所必须时间内的食宿费。

[…]

20.2 账薄和记录

每个特许权人和营运矿业公司,应按第17.6(a)条和法律的所有适用要求,保存符合GAAP或IFRS准则的适当的记录和账户账薄。

 

在使用本文件之上一个,敬请参阅“免责声明”和“《矿业开发示范协议(1.0)》用户指南”章节。

Important Item 上一个 | 下一个 | 目 录

英语 法语 葡萄牙语(巴西) 俄语 西班牙语

Posted in  

Comments are closed.